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0,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分别召开十一届二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十一届十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50,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2024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截至目前公示期已满45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的异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0,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5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5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5,950,0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6375012),并向中登公司提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2月18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实施进展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并依法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