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林汝捷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1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林汝捷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林汝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一)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董事会同意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委员:独立董事郑守光、独立董事郭睿峥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张白 (2)提名委员会 委员:独立董事张白、非独立董事林汝捷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郭睿峥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独立董事郭睿峥、非独立董事林汝捷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郑守光 (4)战略委员会 委员:独立董事郑守光、独立董事张白 主任委员:非独立董事林汝捷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附件二)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公司董事长林汝捷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陈玲女士为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三)。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林长龙先生、林云珍女士、林汝雄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许慧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王青龙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四) 王青龙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一部分:1.2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王青龙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 联系电话:0591-28513121 传真号码:0591-28513121 电子邮箱:wangqinglong@snowkey.com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叶贤伟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五)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李佳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六) 李佳琳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第一部分:1.2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李佳琳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 联系电话:0591-28513121 传真号码:0591-28513121 电子邮箱:jialin@snowkey.com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林长龙先生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拟参与对象,董事陈辉先生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拟参与对象陈玲女士为近亲属,上述两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将另行组织董事会,审议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林长龙先生及陈辉先生回避表决。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将另行组织董事会,审议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林长龙先生及陈辉先生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2)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期权,并办理授予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必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9)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处理事宜,终止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 (12)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3)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将另行组织董事会,审议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 附件一:林汝捷先生简历 林汝捷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1988年高中毕业后同年创办松台贸易有限公司;1990年至1991年在日本东京驹入语言学院求学;1992年在日本千叶县浦安经营学院求学;1993年在日本三菱重工冷冻技术学院求学;1994年至1997年在日本高木产业(株式会社)就职,从事制冷技术工作;1997年底回国,先后在MARUZEN(福州)公司、MARUZEN(东山)公司担任厂长兼总经理;2000年3月创办长乐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最近五年内林汝捷先生曾任霍尔果斯雪人凯斯特金属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福建雪人压缩机有限公司董事、福建雪人震巽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雪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监事、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冰机工作组组长、福建省制冷学会副理事长等职务,除此之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林汝捷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5,452,0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2%。林汝捷先生是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林纯女士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林汝捷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附件二: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林汝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一”。 张白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经济学学士、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最近五年内张白先生曾任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兼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理事、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2月至今,担任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除此之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张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张白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郑守光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福建石油总公司结算中心副主任、中国石化股份公司福建分公司财务处长、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南平分公司总经理、中石化福建森美有限公司审计处长、总审计师等职务、中国石化股份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退出现职的企业中层调研员。最近五年内郑守光先生曾担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福建省福投新能源投资股份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星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平福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2月至今,担任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除此之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郑守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郑守光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郭睿峥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律师。曾任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福州市律师协会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是福建省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律师、福州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2022年2月至今,担任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除此之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郭睿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郭睿峥女士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附件三:陈玲女士的简历 陈玲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专科学历。2006年就职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监、董事长助理,现任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福建雪人震巽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福建欧普康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监事、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监事、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河南新雪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监事,除此之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陈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陈辉先生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四: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林长龙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97年毕业于西北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曾担任过长乐市航融水泥厂业务经理,2000年6月加入公司任销售经理,2002年5月任销售副总监,2003年10月起任销售总监。期间开拓了化工行业、核电行业以及中东建筑行业的主要市场,建立了公司销售网络,包括代理商、经销商和长期客户。最近五年内林长龙先生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任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除此之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林长龙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72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林云珍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专科学历。2003年就职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3月至2009年9月历任公司设计员、采购专员、国际销售部业务代表、总经理助理兼生产计划部负责人、监事。最近五年内林云珍女士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任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除此之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林云珍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9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林汝雄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2000年进入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厂长助理、新产品开发经理、生产总调度兼技术总监、生产运营总监。最近五年内林汝雄先生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任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河南新雪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之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林汝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许慧宗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1995年参加工作,历任龙海邮政局财务部主任,中邮物流福建分公司财务部经理,福州市邮政局财务部主任,罗源县邮政局局长,中邮恒泰副总兼财务总监,2016年加入公司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最近五年内许慧宗先生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任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除此之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许慧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青龙先生,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2013年毕业于厦门大学微电子专业,2014年毕业于美国辛辛那提大学金融学专业。2014年至2016年任职于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2016年至2018年任职于北京博信盈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高级投资经理。2018年3月进入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五年内王青龙先生曾任福建欧普康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雪链物联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兼任福建雪人压缩机有限公司监事、福建雪人震巽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雪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监事及福建雪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除此之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王青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五:内部审计负责人的简历 叶贤伟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专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1993年至2003年任职于福建福人木业有限公司,2005年3月进入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监事、财务副总监。最近五年内叶贤伟先生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任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除此之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叶贤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六: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 李佳琳女士,1996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23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李佳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江康锋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10日以专人递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已通过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开展了换届选举的工作,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职工代表监事戴闽洪先生、林少雄先生以及非职工代表监事江康锋先生组成。(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由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选举监事江康锋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长期激励机制,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保证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公司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目的。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2月13日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江康锋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电气工程师。2000年7月毕业于福州工业学校机电一体化专业。2013年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2001年7月进入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五年内江康锋先生曾任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总部)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除此之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江康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江康锋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戴闽洪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3年7月毕业于华北科技学院自动化专业,中级电气工程师。2013年7月进入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五年内戴闽洪先生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任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任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电气自动化技术部经理,除此之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戴闽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戴闽洪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林少雄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2013年7月毕业于福州大学的化工过程机械专业。2013年7月进入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五年内林少雄先生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任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任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撬块产品中心撬块总工办主任,除此之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林少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林少雄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