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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华富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调低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并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主代码:410008)的基金合同于2009年12月30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及登记机构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若将来本基金管理人推出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则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使本基金调整为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的联接基金模式运作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届时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公司旗下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ETF基金即华富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A100指数”,扩位简称“A100ETF基金”,基金代码:561880)已于2025年1月15日正式成立,并自2025年1月2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法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2月18日起,将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华富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同时,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人主要据此并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情况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中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转型
  自2025年2月18日起,“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华富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华富中证A100ETF联接”,各类基金份额代码不变,登记机构仍然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转型日起,投资者持有的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将变更为华富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持有的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将变更为华富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类基金份额。
  前述基金转型不影响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转型后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保持不变。对于本次转型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转型后其原基金份额持有期将计入华富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对应基金份额的持有期。
  基金管理人已根据本次转型等相关事项相应修订了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条款,并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可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其他修订或必要补充。
  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自2025年2月18日起,《华富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hf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信息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自《华富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华富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状态不变。
  二、调低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0.50%/年调低至0.15%/年;
  本基金的托管费率由0.15%/年调低至0.05%/年。
  上述费率调整自2025年2月18日起生效。
  三、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
  根据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本基金在《华富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华富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中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本次《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在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费用与税收、基金收益与分配和基金的信息披露等章节中增加与侧袋机制相关的条款,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涉及的上述内容已做同步修改。
  重要提示:
  1、修改后的《华富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华富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华富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自2025年2月18日起生效,原《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于当日失效。
  2、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ffund.com)查阅修改后的法律文件,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001)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转型后的华富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为华富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富中证A100ETF”)的联接基金,由于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在多数情况下将维持较高的目标ETF投资比例,基金净值可能会随目标ETF的净值波动而波动,目标ETF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4日
  附件:《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为《华富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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