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8),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8.5亿-9.8亿,主要原因为化工板块主要产品烧碱、环氧丙烷、聚醚等销售价格下降导致业绩下滑;集成电路板块因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子公司长沙韶光及威科电子资产组出现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预计需计提7-8亿商誉资产减值损失,最终金额以审计机构审计后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2025年2月11日、2025年2月12日和2025年2月1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的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2024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亦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公司股票交易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四、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关于股票异常波动的回复函。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