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2月13日 星期四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5-009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首次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及进展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其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之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四)项之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属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七)项之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进展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并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初步沟通,公司预计2024年期末净资产为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3)。本期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初步核算预测数据,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期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但有存在偏差的风险,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经审计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控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
  (十)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自2024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部分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保留意见涉及的“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的影响暂未消除。因此,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仍存在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风险,公司股票存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一)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并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初步沟通,公司预计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3)。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同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的影响暂未消除。
  (二)破产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鉴于上市公司重整申请审查流程较为复杂,尚需事前获得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中国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意见,因此本次重整申请是否被受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破产重整事项能否顺利实施完毕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
  如果本次破产重整事项未被人民法院受理并且债务问题未能形成妥善的解决方案,公司的基本面将可能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债券到期未清偿
  根据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16景峰01”债券持有人达成的展期方案,公司应于2024年7月1日支付“16景峰01”的本息,本金为2.9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能清偿“16景峰01”的到期本息。公司已与“16景峰01”持有人中的5家基金管理人代表签署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豁免协议》。5家基金管理人代表了9只证券投资基金,累计豁免其所持有的公司“16景峰01”债券本金共计1.1亿元,以及其所持“16景峰01”债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除本金外应收未收的全部费用。本次豁免后,公司尚未清偿“16景峰01”的剩余本金为1.85亿元,尚未清偿剩余利息为0元。上述债务豁免系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情形,公司债权人直接豁免对公司的债权,有利于降低公司负债金额,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豁免债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会计师审计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债务豁免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1)。
  四、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首次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本次公告为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 1分 很不满意
    商品样式和质量都非常差,太令人失望了!
  • 2分 不满意
    商品样式和质量不好,不能满足要求。
  • 3分 一般
    商品样式和质量感觉一般。
  • 4分 满意
    商品样式和质量都比较满意,符合我的期望。
  • 5分 非常满意
    我很喜欢!商品样式和质量都很满意,太棒了!
点击星星就可以评分了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