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参股公司剩余股权的议案》,拟购买四川振兴产业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振兴”)、上实环境控股(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环境”)合计持有的四川上实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四川上实”)剩余70%股权。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对外披露的《关于拟购买参股公司剩余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交易股权转让价款尚未支付,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参股公司剩余股权的议案》,拟购买四川振兴、上实环境合计持有的四川上实剩余70%股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分别与四川振兴、上实环境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股权类)》,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合同一: 转让方(甲方):四川振兴产业园实业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交易标的:甲方持有的四川上实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 交易方式:甲方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采用股权优先权行权(场外行权)的方式,最终确定乙方为最终受让方 交易价款:人民币16,005.142857万元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合同二: 转让方(甲方):上实环境控股(武汉)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交易标的:甲方持有的四川上实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 交易方式:甲方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采用股权优先权行权(场外行权)的方式,最终确定乙方为最终受让方 交易价款:人民币12,003.857143万元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交易股权转让价款尚未支付,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与四川振兴、上实环境分别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股权类)》。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