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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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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5-005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香港路11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玉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6人,代表股份58,125,1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0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7,953,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9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9人,代表股份172,0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99人,代表股份172,0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9人,代表股份172,0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独立董事孙芳龙先生因公务原因请假;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并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112,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8%;反对5,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027%;反对5,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10%;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6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昭坤、丁双全;
  3、出具的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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