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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逐级增资、提供专项借款或逐级增资与提供专项借款相结合的方式,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合计总金额不超过本次拟投入募投项目总金额31亿元。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31亿元额度内决定和办理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逐级增资、提供专项借款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提供借款或增资与提供借款相结合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2日 附件:周民先生简历 周民,男,1975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天津大学有机化工、技术经济专业双学士。曾任中化河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创新与战略部副总监。现任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数字化部总监、中化共享财务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周民先生在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周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12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于2025年2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因“关于审议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审议通过,公司将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共计34,08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此外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合计新增股份181,451,612股,登记后股份总数为1,290,033,705股。 结合上述,公司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章程》载明的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108,582,093股增加至1,289,999,62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08,582,093元变更为1,289,999,620元。最终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党建工作制度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修订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11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理由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昊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7)和《昊华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9)。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根据《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辞职,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26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因退休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将对其业绩考核期外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82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综上,本次拟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4,085股(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064元/股。结合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当日的股票收盘价,本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1.064元/股。公司用于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约377,116.44元,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4,085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003%,涉及人数4人。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90,033,705股减少至1,289,999,620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昊华大厦 2.申报期间:2025年2月12日起45天内(8:30-12:0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电话:010-58650614 5.传真:010-58650685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14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提供借款或增资与提供借款相结合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提供借款或增资与提供借款相结合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相关子公司逐级增资、提供专项借款或逐级增资与提供专项借款相结合的方式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合计总金额不超过本次拟投入募投项目总金额31亿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964号文注册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1,451,61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977.6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050,416.2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6,949,561.34元。2024年12月25日,独立财务顾问(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含增值税)后的余款划转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530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531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及各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已经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披露的《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5)及2025年2月6日披露的《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及五方及六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6)。 同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披露的《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如下: ■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提供借款或增资与提供借款相结合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实施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使用合计总金额不超过本次拟投入募投项目总金额31亿元的募集资金通过逐级增资、专项借款或逐级增资与专项借款相结合的方式提供给各相关子公司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及资金需求在增资或提供借款总额范围内分期分批逐步拨付。向子公司增资为按照项目实施主体的股权层级逐级增资。向子公司暨项目实施主体提供的借款为专项内部借款形式,将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划入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募投项目专项使用;其中,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的,向该全资子公司提供的专项借款为无息借款,项目实施主体为非全资子公司的,向该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专项借款利率参照相关法规制度及市场情况确定;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项目实施主体为非全资子公司的,其少数股东将不提供同比例增资或借款。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决定和办理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逐级增资、提供专项借款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 (二)本次增资或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或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中化蓝天氟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路5号 法定代表人:刘建鹏 注册资本:69,98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货物进出口;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1,1,1,2-四氟乙烷(R134a)、催化剂(氟化铝)、PVDF树脂、六氟丁醇、六氟环氧丙烷、六氟异丙醇、PVF薄膜、七氟丙烷、混合工质产品生产;三氟乙酸甲酯、三氟乙酰乙酸乙酯、PVDF树脂、PVF树脂、三氟乙烯、三氟乙胺、氟溴甲烷、七氟-2-碘代丙烷、三氟乙胺盐酸盐、七氟溴丙烷、全氟己酮、1,1,1-三氟-2,2-二氯乙烷(R123)、五氟乙烷(R125)、六氟丁二烯制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中化蓝天氟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2、郴州中化氟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宜章氟化学工业集中区内 法定代表人:李金安 注册资本:17,22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五金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化蓝天集团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化蓝天集团贸易有限公司持有郴州中化氟源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3、中化蓝天电子材料(郴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白石渡镇氟化学循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舒忠杰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7月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新化学物质进口;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化蓝天电子材料(杭州)有限公司90%股权,中化蓝天电子材料(杭州)有限公司持有中化蓝天电子材料(郴州)有限公司100%股权。 4、浙江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陈先进 注册资本:57,347.7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月2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化蓝天集团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化蓝天集团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浙江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5、陕西中蓝化工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云小侃 注册资本:26,648.8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4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化蓝天集团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化蓝天集团贸易有限公司持有陕西中蓝化工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6、四川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沿滩镇兴元路西段1号沿滩工业园孵化器建设项目1# 法定代表人:陈杰勋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3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四川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本次实施方式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逐级增资、提供专项借款或逐级增资与提供专项借款相结合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符合公司实际及项目建设计划,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实施方式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或提供借款完成后,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仍为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且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及各相关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经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本次增资或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2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提供借款或增资与提供借款相结合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相关子公司逐级增资、提供专项借款或逐级增资与提供专项借款相结合的方式,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合计总金额不超过本次拟投入募投项目总金额31亿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2月10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提供借款或增资与提供借款相结合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逐级增资或提供专项借款符合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逐级增资、提供专项借款或逐级增资与提供专项借款相结合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提供借款或增资与提供借款相结合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提供借款或增资与提供借款相结合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提供借款或增资与提供借款相结合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提供借款或增资与提供借款相结合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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