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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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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5-010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三)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11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星期二)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嘉苑路38号城发环境研发中心10楼1028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白洋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根据会议签名册、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及资格证明、网络投票结果等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1名,代表公司股份474,934,81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3.9684%。
  (二)现场会议出席的情况
  经大会工作人员及见证律师的核对和统计,现场到会股东或代表共3人,代表股数467,604,364股,占总股数的72.8267%。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467,604,36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2.8267%。
  (三)网络投票的相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118人,代表公司股份7,330,44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417%。
  (四)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18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7,330,44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417%;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8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7,330,44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417%。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474,120,10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285%;反对639,2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46%;弃权175,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69%,审议通过该议案。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15,7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8859%;反对639,2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206%;弃权175,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3934%。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亚强、高宁。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三)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四)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1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监事变更情况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芳琴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许致纲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及其他任何职务,许致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李芳琴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芳琴女士的简历及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二、备查文件
  (一)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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