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价值增长”)的投资者,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2月11日起,调低中信建投价值增长的托管费率,并对《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集合计划合同》”)、《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同步更新相关信息。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低托管费率方案 根据《集合计划合同》的约定,调低托管费率对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集合计划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可由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 调整方案如下: ■ 二、《集合计划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本公司对《集合计划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分别进行了修订,《集合计划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三、其他事项 1、本次《集合计划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管理人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集合计划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公司网站,并对中信建投价值增长的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更新。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新招募说明书》、《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价值增长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价值增长C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相关资料。 2、风险提示: (1)中信建投价值增长存续期至2025年6月30日,期限届满后存在终止的风险。 (2)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集合计划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3、咨询方式: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08。 4、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1日 附件:《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修订对照表 《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主要修改条款见下述表格。 ■ (二)《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主要修改条款见下述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