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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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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晋控煤业 公告编号:2025-007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2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李建光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4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李菊平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勇、朱泽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未有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提出新议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此作出的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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