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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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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985 股票简称:淮北矿业 编号:临2025一004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北矿业集团”)履行此前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2月10日期间,淮北矿业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3,532,511股,其持股比例从59.52%增加至60.02%,导致淮北矿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国元证券淮矿创新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元资管计划”)合计持股比例从60.50%增加至61.00%,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收到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淮北矿业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注:2024年12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7)。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
  注:根据2025年1月10日生效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1%整数倍时,应予以披露。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履行此前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后,淮北矿业集团仍处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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