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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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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09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2月5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帆先生召集和主持。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因监事会主席张帆、职工代表监事王浩滢、监事章冰烨均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须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因监事会主席张帆、职工代表监事王浩滢、监事章冰烨均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须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10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基金、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影响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经营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基金、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用于投资的资金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在此额度和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基金、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等。 (四)投资额度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六)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 (七)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风险控制 1、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谨慎决策,跟踪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九)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确保与购买产品的相关主体如发售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现金管理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货币政策、汇率变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占2023年度末公司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9.10%。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列报于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四、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基金、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12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2月26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26日 至2025年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2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金史平、王琨、吴志雄、颜桢芳及其他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如持有公司股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25年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于会议召开当日下午13点00分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 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4、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现场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乐 联系电话:021-33674396 传真:021-64647869 邮箱:shaole@shgbit.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233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08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5年2月5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二)公司董事会共计9名董事,实际出席会议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史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金史平先生、董事王琨先生、董事吴志雄先生、董事颜桢芳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董事金史平先生、董事王琨先生、董事吴志雄先生、董事颜桢芳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及其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金史平先生、董事王琨先生、董事吴志雄先生、董事颜桢芳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上海漕河泾支行、中信银行上海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上海市徐汇支行、建设银行漕河泾支行、交通银行杨浦支行、浙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证券代码:603918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五年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信息”“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预计规模和具体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无法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份额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四、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五、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以下简称“持有人”),初始设立时总人数不超过157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认购款缴纳情况、员工变动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金桥信息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21.3658万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36,652.2926万股的0.33%。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股份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2年11月15日,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953,249股,占回购完成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7%。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9.6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6.58元/股,已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661,525.8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 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尚在实施中。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通过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9,417,986.08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为7.76元/股。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24个月,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后,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展期,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十、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十一、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 第一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二、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三、有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范围及份额分配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除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另有规定外,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9,417,986.08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9,417,986.08份。初始设立时持有人总人数不超过157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认购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参与对象最终认购的份额以员工实际出资金额为准;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其认购资金的,则视为持有人自动丧失剩余未按期缴纳部分对应的认购权利,仅享有按期缴纳部分对应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参加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签署《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和最终缴款情况确定。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规模和购买价格 一、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9,417,986.08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二、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金桥信息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股份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2年11月15日,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953,249股,占回购完成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7%。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9.6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6.58元/股,已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661,525.8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21.3658万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36,652.2926万股的0.33%。 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尚在实施中。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通过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四、股票购买价格及合理性说明 (一)购买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的价格为7.76元/股,购买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为7.76元/股;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为6.70元/股。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二)购买价格设定的合理性说明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从而充分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使得员工分享到公司持续成长带来的收益。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以较低的激励成本实现对该部分核心员工的激励,可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真正提升员工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有效地统一员工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从而推动激励目标得到可靠的实现。 在参考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同时兼顾本员工持股计划需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对参与人员合理的激励作用的目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为7.76元/股,即为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从激励性的角度来看,本员工持股计划定价采取一定折价的方式,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未来公司股价受资本市场极端波动而对激励效果造成的负面影响,保证参与人员能取得与业绩对等的正向收益。同时,在目前行业内人才竞争日益加剧、人才成本急剧增加的形势下,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对现有薪酬体系的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综上所述,该定价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且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和业绩考核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2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也可经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审批程序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在满足相关考核条件的前提下,一次性解锁并分配权益至持有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上述敏感期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包括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则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 持有人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考核相关组织实施。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 ■ 上述考核标准A级为90分以上(含),B级为80-89分,C级为60-79分,D级为59分以下(含)。 个人当年可解锁额度 = 个人当年计划解锁额度 × 解锁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持有人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持有人可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比例解锁;若持有人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锁的额度全部不得解锁。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锁的额度因个人层面考核原因不能解锁的,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由公司回购,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第六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第七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由本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组成,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方,负责开立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账户、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结束后减持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等)、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或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等,并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有人会议 (一)公司员工在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即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持有人会议是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利参加持有人会议。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二)以下事项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参与融资的具体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4、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5、授权管理委员会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6、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7、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除表决权外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提案等的安排; 8、授权管理委员会或授权专业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9、授权管理委员会选择及更换专业机构,制定及修订相关管理规则(如有); 10、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与专业机构的对接工作(如有); 11、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12、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或指定人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其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四)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3日发出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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