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5年2月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登记日(即2025年2月5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股权登记日(即2025年2月5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