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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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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5-007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2个交易日(2025年2月6日、2025年2月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及其配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4),公司董事古文斌先生及其配偶聂星星女士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请查阅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164),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林炎明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管秋生先生及监事郭彦池女士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请查阅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1),不存在应修正情况。
  5、《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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