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公司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特此公告。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