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6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06)。 公司已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签署《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不超过14,4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3年。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尚未进行回购交易。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担保:上海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系统集成”)。本次担保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公司全资子公司系统集成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事项,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系统集成提供担保金额为3,6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52,556.24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85.0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81.5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3.50亿元。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业务情况的预计,根据可能的变化,由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并调剂具体的融资担保事宜。调剂方式为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使用,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使用。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近日,因公司全资子公司系统集成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事项,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系统集成提供担保金额为3,6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52,556.24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上述数据为2023年度财务数据,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协议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上海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叁仟陆佰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4-058)。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305,343.00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2.44%。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