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商双翼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商双翼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2月7日起,调低本基金的托管费率,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部分基本信息,并据此修订基金合同及《华商双翼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相关内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托管费率方案 本基金托管费年费率由0.25%调低为0.20%。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系因调低基金托管费率,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部分基本信息,据此修订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根据上述修订,本公司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了相应修订。 本基金调低托管费率及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等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修订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或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件。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5年2月7日起生效。 2、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7日 附件:华商双翼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文对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