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辰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辰芯”)持有公司股份20,666,6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深圳辰芯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2,309,2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3.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103,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1.00%,减持期间为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206,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2.00%,减持期间为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深圳辰芯于2024年11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从而使得其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降至5.0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收到深圳辰芯出具的《关于所持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1月27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深圳辰芯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1,2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注:截至2025年1月27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减持期间,深圳辰芯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