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已将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按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经理变更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部分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1月27日起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费率,并对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费率调整方案 1、调低托管费 ■ 2、调低管理费、托管费 ■ 二、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费率调整方案对适用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并更新表述,同时将相应修订上述基金的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将自2025年1月27日起生效,并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全国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http://www.bosera.com。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7日 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一、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一)基金合同 ■ (二)托管协议 ■ 二、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一)基金合同 ■ (二)托管协议 ■ 三、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一)基金合同 ■ (二)托管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