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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5-003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情况
  (1)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州金泉”)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20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4)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明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5-004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金泉”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20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经全体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明燕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5-005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金泉”或“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调整 “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和“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完成时间,调整后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拟延期至2026年2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扬州金泉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75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1.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920,0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2,111,595.51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07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25万顶帐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孙公司PEAK公司,实施地点由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回归路63号变更为越南广南省升平县平福社河蓝产业集群。
  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和2023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江苏省阿珂姆野营用品有限公司50.50%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年产35万条睡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金额9,774.21万元调整为0元,“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金额7,136.43万元调整为4,136.43万元,调整的金额合计12,774.21万元拟变更为用于新增的收购江苏省阿珂姆野营用品有限公司50.50%股权募投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注2:“收购江苏省阿珂姆野营用品有限公司50.50%股权募投项目”已于2023年9月结项。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现将对“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和“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公司现有户外用品研发中心进行技术改造,在现有研发能力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更坚实的技术支撑,并增加技术储备,进一步拓展公司产品线。“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旨在建设具备智能化管理水平的物流仓储仓库,有效合理进行库存管理,提高整体生产管理水平。
  2023年度,由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考虑到国际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同时结合各业务发展状况,预计无法按原计划实施完成,2024年1月30日,公司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2月。2024年度,公司基于对经济环境、市场趋势以及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综合考虑,也为了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保持高度审慎态度。在“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方面,公司计划对研发实验室进行全面改造,为此公司已组织开展多轮论证,目前已确定采用视觉检测方案,相应的智能检测设备正在研发设计当中。同时,鉴于公司帐篷等业务的持续拓展,以及物流仓储行业技术的飞速发展,原计划用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的技术已显落后,因此,该项目目前处于整体设计规划阶段。
  综上所述,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及“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2月均延期至2026年2月。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并致力于实现募投项目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最优化。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及“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仅涉及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该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情况
  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基于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募投项目“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及“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5-006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现金管理赎回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2024年10月24日,公司购买江苏银行结构性存款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公司于近日对上述产品进行了赎回,收回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134,422.50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的现金管理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4-007)。
  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体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已使用的额度5,900万元,尚未使用的额度11,100万元。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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