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3、业绩预告表 ■ 注: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加权平均法计算。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主要原因是: 1、报告期内,部分项目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拟计提减值准备; 2、报告期内,公司处置下属公司股权产生较大亏损。 四、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根据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预计2024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仍为负值,但公司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保持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相关情况最终以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意见为准。 2、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初步估算数据,最终数据可能由于多种原因导致与本预告数据存在差异甚至较大差异,具体情况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投资者根据本业绩预告作出投资判断和投资决策如造成投资损失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公司概不负责,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