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港湾一号港7栋3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3,873,907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洪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其中,董事长兼总经理黄洪伟先生通过线上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吴任超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3、议案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联股东黄洪伟先生、陈鑫先生、珠海英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英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英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冀朝艳女士、范诗岩女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