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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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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5-009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32股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2025年1月24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回购股份的转让,未使用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鉴于三年期限即将届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32股股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27,527,102股变更为1,027,526,37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27,527,102元变更为1,027,526,37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股份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西园八路1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楼15层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5年1月25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1-87950500 5、传真:0571-87988110 6、邮箱:zdwx@insigma.com.cn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5-008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西园八路1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楼1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史烈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董事沈越先生、赵建先生、张四纲先生、张雷刚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许克菲女士出席会议,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黄涛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利萍律师、沈希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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