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 ■ 说明:经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九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批准,公司调整下属子公司鞍钢绿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金公司)出资方式,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鞍钢集团众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以其持有的鞍钢废钢资源(鞍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废钢公司)股权对绿金公司出资,废钢公司成为绿金公司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绿金公司各股东方已完成出资,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原则处理,公司追溯调整上年同期会计数据。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4年,行业钢材价格指数持续下跌,同期矿价指数仍在高位盘整,钢铁行业弱市行情进一步加剧,钢铁主业整体亏损。受钢铁行业下游需求持续不振、弱周期、低景气度影响,供销两端市场价差快速收窄,公司盈利空间受到进一步压缩。面对钢铁市场下行压力,公司在采购端加强市场研判,推进择机采购;销售端加强调品增效,扩大出口;制造端强化运营提效、统筹系统降本。公司上下严控费用,全力减亏控亏,但仍未能完全弥补供销两端市场持续收窄减利影响,生产经营仍处于亏损局面。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24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