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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5日 星期六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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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5-012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重能”或“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新产品与新技术开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事项,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285,715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9.8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61,091.43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14,021.58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547,069.86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6月17日出具了《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283434_G03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6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7,069.8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243,890.72万元。
  2、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布局考虑,同意将新建大兆瓦风机整机生产线项目变更为郴州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并同意向新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项目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布局考虑,同意将三一张家口风电产业园建设项目变更为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同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3,496.00万元增加投资额;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0,800万元投资建设三一巴彦淖尔零碳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布局考虑,同意将风机后市场工艺技术研发项目、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29,173.2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投资建设三一锡林郭勒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
  综上,现有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注1.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78,687.00万元,将使用原募投项目“三一张家口风电产业园建设项目”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16,504.00万元用于本项目,同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3,496.00万元增加投资额,合计使用4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本项目。
  2.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郴州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新产品与新技术开发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新产品整机设计及技术开发、新技术研发、数字化应用开发、分布式风电技术和智能微网研发等,旨在将公司研发部门打造成为国内外先进的研发平台,依托公司现有研发机制、人员和技术储备,通过引进先进的研发设备、检测设备,优化公司研发实验环境,吸引行业内更多的技术人才。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稳妥推进募投项目的开展。
  近年来,风电市场呈现出竞争激烈、产品大型化、客户需求与市场竞争状况不断演变的特点。为应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紧密结合市场的最新动态以及客户的实时需求,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具体方案,以提高募投项目的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
  鉴于此,公司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根据市场变化和产品发展趋势确定募集资金投入节奏,“新产品与新技术开发项目”实施周期拉长。为保证该项目的研发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要求,经过综合分析与审慎评估,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新产品与新技术开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事项,保荐机构对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5-011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一重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大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5-013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月23日,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重能”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三一锡林郭勒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285,715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9.8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61,091.43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14,021.58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547,069.86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6月17日出具了《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283434_G03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6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7,069.8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243,890.72万元。
  2、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布局考虑,同意将新建大兆瓦风机整机生产线项目变更为郴州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并同意向新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项目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布局考虑,同意将三一张家口风电产业园建设项目变更为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同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3,496.00万元增加投资额;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0,800万元投资建设三一巴彦淖尔零碳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布局考虑,同意将风机后市场工艺技术研发项目、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29,173.2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投资建设三一锡林郭勒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
  综上,现有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注1.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78,687.00万元,将使用原募投项目“三一张家口风电产业园建设项目”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16,504.00万元用于本项目,同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3,496.00万元增加投资额,合计使用4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本项目。
  2.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郴州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包括“三一锡林郭勒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和“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原募投项目风机后市场工艺技术研发项目、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29,173.2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新项目“三一锡林郭勒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转出金额为29,190.07万元。
  2.“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截至目前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现金管理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3.“募集资金预计节余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包含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工程施工合同尾款、设备尾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金、设备采购合同质保金等,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后续项目待支付款项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4.上表中各数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上述募投项目均已完成验收,尚有部分合同尾款待支付。因剩余合同尾款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上述项目存在工程施工合同尾款、设备尾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金、设备采购合同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因该等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鉴于此,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拟将节余金额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承诺上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成前,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将继续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募投项目仍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剩余尚待支付的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最大程度的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9,666.3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成前,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将继续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募投项目仍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相应终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着对股东利益负责、对公司利益负责的原则所作出的慎重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三一重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三一重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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