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穗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甬控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所致,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穗甬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105,920,000股变动至104,352,5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8.05%变动至7.93%,权益变动触及1%。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其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穗甬控股发来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其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1,56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穗甬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E1093(仅限办公用途)(JM) 法定代表人:王辉 注册资本:叁拾亿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及经济形式: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权益变动明细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穗甬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穗甬控股根据其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详见2024年12月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为临2024-069号公告),通过集中竞价进行的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工作。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穗甬控股《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