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梁昌春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大会;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追认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大会审议的《关于2024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追认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23,653,339股,依法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同意5,428,0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8.06%;反对24,480,85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总数的81.46%;弃权144,50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总数的0.48%,本议案未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鑫磊、潘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方式和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