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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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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5-01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均为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或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下同)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进展公告涉及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本次担保在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无新增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不涉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内部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640,495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履约担保、银行承兑汇票、外汇衍生品业务等,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一年。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639,495万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本公司新签订了以下对外担保合同:
  1.与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签订《连带责任保证书》,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申请人民币3.0亿元履约担保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申请人民币3.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申请人民币2.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申请人民币6.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申请人民币3.5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申请人民币1.4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7.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申请人民币4.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8.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及其代表的供应链协作基金银团签订《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及其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海衡实业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8.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9.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之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海衡实业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1.5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0.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之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海衡实业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1.5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1.与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订《公司保证函》,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之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0.1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2.与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公司保证函》,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之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1.5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3.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书》,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之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4.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4.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之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6.5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5.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之全资子公司上海海衡实业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2.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6.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之全资子公司上海海衡实业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2.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提供上述担保后,本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
  注:1.资产负债率以被担保方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上述数据为本公司合并口径。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33,620万元,除2025年度审议通过的总担保额度640,495万元内使用的额度500,000万元,还包括之前年度审议通过的、尚处于合同期内的担保额度:(1)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潮州港务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7,020万元;(2)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漳州市龙池港务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6,6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30日
  注册地点:厦门现代物流园区长岸路海天港区C2(联检大楼)13层
  法定代表人:梁水波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主营业务:港口贸易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3.港务贸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厦门港务海衡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8年08月01日
  注册地点: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沧江路98号101室、103室
  法定代表人:黄宁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港务贸易持有100%股权
  主营业务:港口贸易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3.厦门港务海衡实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7年05月25日
  注册地点: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1号时代广场二座31楼
  注册资本:300万元港币
  股权结构:港务贸易持有100%股权
  主营业务:港口贸易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3.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上海海衡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3年04月15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1000号1幢6楼B座1022室
  法定代表人:黄宁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港务贸易持有100%股权
  主营业务:港口贸易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3.上海海衡实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
  本次进展公告仅涉及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均在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执行。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担保的合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9,453.40万元,占本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3.46%。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亦无因担保事项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签订的《连带责任保证书》(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2.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3.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4.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5.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6.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7.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8.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及其代表的供应链协作基金银团签订的《保证合同》(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厦门港务海衡实业有限公司);
  9.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厦门港务海衡实业有限公司);
  10.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厦门港务海衡实业有限公司);
  11.本公司与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订的《公司保证函》(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
  12.本公司与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公司保证函》(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
  13.本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保证书》(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
  14.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
  15.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上海海衡实业有限公司);
  16.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上海海衡实业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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