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2024年9月26日,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股东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水泥”)的减持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海螺水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070,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收到海螺水泥出具的《关于减持新力金融部分股份的告知函》。为实现投资收益,海螺水泥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5,127,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5)。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收到海螺水泥出具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告知函》。海螺水泥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34,2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8%,海螺水泥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4)、《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年1月24日,公司收到海螺水泥出具的《关于减持新力金融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1月24日,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海螺水泥于2024年10月24日至2025年1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434,200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海螺水泥本次减持计划未设定最低减持下限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