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25-3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全部为上市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其中被担保人子公司哈尔滨圣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安阳市源首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均超过 70%。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9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00%。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在充分考虑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安排的基础上,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2亿元。其中:为哈尔滨圣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亿元,为安阳市源首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0.2亿元,上述两家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为成都永康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亿元,该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低于70%。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区间内合理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授信担保合作并签署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期限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次对子公司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 注:1、表内“最近一期”数据取自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2、表内担保方持股比例均为穿透后的持股比例,被担保方均为担保方全资子公司或孙公司。 (二)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10条规定,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哈尔滨圣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大街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宏图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8月2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检验检测服务;食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药品委托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器械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医用口罩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信用情况:中国人民银行信用等级是正常类 2、安阳市源首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阳市殷都区武官村 注册资本: 286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韩志伟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1997年01月0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信用情况:人民银行信用等级是正常类 3、成都永康制药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海科西路669号 注册资本: 2245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阳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1992年05月05日 经营范围:中药材提取、原料药(熊胆粉)、片剂、硬胶囊剂、丸剂(微丸、水丸、水蜜丸、蜜丸、糊丸)、颗粒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的生产;销售本公司产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信用情况:人民银行信用等级是正常类 (二)被担保人股权结构图 ■ (三)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1、哈尔滨圣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单位:(元) ■ 2、成都永康制药有限公司 单位:(元) ■ 3、安阳市源首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授权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9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00%,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25-2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3日以微信、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2025年1月24日下午15时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4、会议由董事长张玉富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在充分考虑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安排的基础上,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2亿元,其中:为哈尔滨圣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亿元,为安阳市源首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0.2亿元,为成都永康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亿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区间内合理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授信担保合作并签署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期限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业务受到限制,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审计业务需要,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对此无异议。根据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性谈判结果,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审计费用17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5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25-4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受到限制,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审计需求,经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该事项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对此无异议。根据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性谈判结果,拟聘任德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德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 年 12 月31日,德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6,302.57万元(含合并数,未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0,882.3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1,106.92万元。审计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 11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德皓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德皓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德皓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潘红卫,2007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德皓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的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楠,2015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1月开始在德皓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的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吉正山,2013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德皓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1月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2024年度的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德皓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1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5万元。与上年会计师事务所收取的年度审计费用金额一致。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2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受到限制,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审计需求,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性谈判结果,拟聘任德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皓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审查,认为:德皓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德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审计及内控费用分别为105万元和65万元人民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 年1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德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审计费用共17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及内控费用分别为105万元和65万元人民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25-5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1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金马路999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 2、提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时间:2025年2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6、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7、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金马路999号 联系人:贾伟林 刘红光 联系电话:0435-3910232 传 真:0435-3910232 邮 编:134003 电子邮箱:thjmjt@163.com 8、会议费用: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66”,投票简称为“金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权限为:出席本次会议,依照下列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2025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