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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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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0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本行”)于2025年1月24日在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7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海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13名。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聘任武剑先生为本行副行长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本行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批。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武剑先生的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聘任武剑先生为本行副行长。
  武剑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武剑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武剑先生出生于1970年,2025年加入本行。2024年7月至2025年1月任中国光大银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21年1月至2024年7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6年9月至2021年1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风险管理与内控合规部/法律部总经理。此前曾先后担任中国建设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风险政策管理部总经理、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派出董事兼综合管理部/银行机构管理二部光大股权管理处主任等职务。1999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员,高级经济师。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0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优先股赎回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20年3月4日发行了197,865,300股境外优先股(简称“境外优先股”),金额为2,820,000,000美元。本行于2024年10月召开的2024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行使第二期境外优先股赎回权的议案》,该议案有效表决票13票,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行拟在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前提下,按照境外优先股发行文件的相关规定,于2025年3月4日赎回本行全部境外优先股(简称“本次赎回”)。本行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本次赎回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缓与豁免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行经审慎判断,决定暂缓披露,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了暂缓披露的内部登记和审批程序。
  近日,本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复函,对本次赎回无异议。根据境外优先股发行条款与条件,本行拟于2025年3月4日(简称“赎回日”)赎回全部而非仅部分境外优先股。赎回价格为该境外优先股的美元票面金额加上自前一付息日(含该日)起至计划的赎回日(不含该日)为止的期间内已宣派但未支付的股息总额。直至本公告日期,存续境外优先股的美元票面总金额为2,820,000,000美元。
  所有境外优先股赎回总金额为2,921,520,000美元(为所有存续境外优先股美元票面总金额2,820,000,000美元以及相应股息的金额101,520,000美元的加总)。有关本次股息派发的具体情况请参阅本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的日期为2024年4月29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及与本公告同日刊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赎回款项的支付应当符合境外优先股发行条款与条件的规定。该等境外优先股的赎回款项将通过Euroclear Bank S.A./N.V.与Clearstream Banking, S.A.支付给于登记日(应为赎回日前的结算系统工作日),即2025年3月3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个人或其指定的其他账户或个人。
  本行于赎回日赎回及注销现存续的境外优先股后,已没有存续的境外优先股。据此,本行将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将相关境外优先股除牌。预计时间表如下:
  ■
  如时间表有修改,本行将相应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0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过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方案的约定,决定并办理向境外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事宜。本次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已经本行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
  二、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1.计息期间:自2024年3月4日(包括该日)至2025年3月4日(不包括该日)
  2.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3日
  3.股息支付日:2025年3月4日
  4.发放对象:2025年3月3日Euroclear Bank SA/NV(简称“Euroclear”)和Clearstream Banking, S.A.(简称“Clearstream, Luxembourg”)营业时间结束时,在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SA/NV, Luxembourg Branch登记在册的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
  5.发放金额和扣税情况:本行境外优先股条款和条件确定的第一个股息率重置日前的初始年股息率为3.60%(税后)。根据中国相关税务法律法规,本行向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时,须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按照本行境外优先股条款和条件有关规定,相关税费由本行承担。本次派发优先股股息约1.128亿美元(税前),其中支付给优先股股东1.0152亿美元(税后)。
  本行境外优先股赎回事宜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本行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复函,对本行赎回境外优先股无异议。本次境外优先股派息和赎回工作将同时进行,届时将以境外优先股的美元票面金额加上自前一付息日(含该日)起至计划的赎回日(不含该日)为止的期间内已宣派但未支付的股息总额,赎回全部而非仅部分境外优先股,并向境外优先股股东支付全部款项。有关详情请参阅本行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的日期为2024年4月29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及与本公告同日刊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优先股赎回的公告》。
  三、境外优先股派息方案实施办法
  本行将指示支付代理人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London Branch,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支付或按其指示支付优先股股息。本行境外优先股通过Euroclear和Clearstream, Luxembourg代表持有期间,The Bank of New York Depository (Nominees) Limited作为Euroclear及Clearstream, Luxembourg的共同存管人的代持人是唯一登记在册的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London Branch向The Bank of New York Depository (Nominees) Limited支付或按其指示支付优先股股息后,应被视为本行已履行本次境外优先股股息支付义务。如果最终投资者就有关股息在进入清算系统后向最终投资者的后续转付有任何疑问,最终投资者应向其各自的存管机构或中介机构查询。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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