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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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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5-004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信立泰”)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心脑血管及相关领域创新药研发项目一一SAL0107阿利沙坦酯氨氯地平复方制剂中国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SAL0108阿利沙坦酯吲达帕胺复方制剂中国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募投项目所需支付的少量尾款,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派的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等相关事宜的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至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止。 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63号文核准《关于核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800,53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8.37元。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95,187.1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980.5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206.5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验字(2021)第5-1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9,462.99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心脑血管及相关领域创新药研发项目一一SAL0107阿利沙坦酯氨氯地平复方制剂中国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SAL0108阿利沙坦酯吲达帕胺复方制剂中国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其中,“SAL0107阿利沙坦酯氨氯地平复方制剂中国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所涉及的产品阿利沙坦酯氨氯地平片(复立坦?)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SAL0108阿利沙坦酯吲达帕胺复方制剂中国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所涉及的产品阿利沙坦酯吲达帕胺缓释片已完成支持产品申报上市的药学研究、药理毒理研究以及临床研究,处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过程中。 为更有效管理利用资金,公司拟对前述项目予以结项。对应募投项目所需支付的少量尾款,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93,206.57万元,截至2024年11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9,462.99万元,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1,681.22万元(不含存款利息等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其中,“SAL0107阿利沙坦酯氨氯地平复方制剂中国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794.9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5,455.10万元(不含存款利息等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SAL0108阿利沙坦酯吲达帕胺复方制剂中国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023.88万元,节余募集资金6,226.12万元(不含存款利息等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 1、SAL0107、SAL0108相关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均根据实际研发情况向监管部门提交临床试验申请并开展临床试验研究。在保障试验能够充分反应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前提下,经监管部门批准,0107、0108项目的III期临床试验方案有所优化,相比2020年测算时,所需入组的患者数量减少或随访时间缩短,因而降低了实际临床研究支出。其次,近年受政策、行业及市场环境因素影响,临床试验成本较2020年测算时有一定程度下降,对临床研究的成本产生影响。再次,鉴于2020年测算时,临床试验的开展受诸多不可抗力影响较大,因此预估未来临床试验的患者招募工作难度高,入组进度较不可控,进而会增加临床研究的运营成本和管理成本。 2、在项目研发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成本控制、监督和管理,有效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 3、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鉴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心脑血管及相关领域创新药研发项目一一SAL0107阿利沙坦酯氨氯地平复方制剂中国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SAL0108阿利沙坦酯吲达帕胺复方制剂中国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拟对上述两个项目进行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656.94万元(含存款利息等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募投项目所需支付的少量尾款,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鉴于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的投入,且预计将来不再有大额资金投入,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相关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是基于公司对目前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和研发进展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未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心脑血管及相关领域创新药研发项目一一SAL0107阿利沙坦酯氨氯地平复方制剂中国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SAL0108阿利沙坦酯吲达帕胺复方制剂中国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募投项目所需支付的少量尾款,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派的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等相关事宜的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至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系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5-003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通过书面方式参加监事3人,出席监事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5-002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通过书面方式参加董事9人,出席董事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心脑血管及相关领域创新药研发项目一一SAL0107阿利沙坦酯氨氯地平复方制剂中国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SAL0108阿利沙坦酯吲达帕胺复方制剂中国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募投项目所需支付的少量尾款,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派的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等相关事宜的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至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止。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或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如适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5-005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更加真实、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谨慎性原则,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其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20,363.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述金额合计如有尾差,系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的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开发支出 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针对开发支出,期末按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估计其可收回金额,然后将所估计的资产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比较,确定减值金额。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基于公司管理层对在研项目的综合评估,经审慎判断,结合疾病流行发展趋势,对开发周期长、研发投入高,或国外临床试验结果不佳的两个化学药在研项目予以终止。截至2024年12月31日,计提开发支出减值准备13,706.27万元,本次计提完成后,上述研发项目资产账面净值为0元。 2、存货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根据以上标准,公司对部分临期产品、因处于销售初期固定成本较高或因市场供需变化等而导致的存货,按照资产净值计提跌价准备,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973.44万元。 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和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若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的迹象,则需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该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2024年度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42.51万元。 (三)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641.43万元。 (四)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20,363.66万元,其中计入2024年第四季度财务报表为17,755.35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具体金额以2024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0,363.66万元。考虑递延所得税费用的相关影响后,相应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15,805.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15,805.99万元,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本事项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具有合理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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