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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药品注册 申请受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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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5-015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药品注册 申请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况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徐州)有限公司的盐酸左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以下简称“该药品”)的药品注册申请于近日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 二、该药品的基本信息及研究情况 该药品为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自主研发的化学药品,拟用于治疗或预防成人及6岁以上儿童可逆性气道阻塞性疾病引起的支气管痉挛。 截至2024年12月,本集团现阶段针对该药品的累计研发投入约为人民币454万元(未经审计)。 根据IQVIA CHPA最新数据,2023年,盐酸左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销售额约为人民币10.09亿元。 三、风险提示 该药品在进行商业化生产前,尚需(其中主要包括)通过GMP符合性检查、获得药品注册批准等。本次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不会对本集团现阶段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药品上市后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用药需求、市场竞争、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由IQVIA提供,IQVIA是全球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IQVIA CHPA数据代表中国境内1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药品销售市场,不同的药品因其各自销售渠道布局的不同,实际销售情况可能与IQVIA CHPA数据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5-014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及反担保安排: 1、控股子公司健嘉医疗及其控股子公司健嘉康复拟为其控股子公司(1)北京健嘉、(2)成都健嘉、(3)汕头健嘉各自就与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项下之履约义务(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业务所涉租金总额分别为人民币1,024.59万元、512.2950万元、512.2950万元。北京健嘉、成都健嘉、汕头健嘉的另一方股东将分别质押其所持有的北京健嘉20%股权、成都健嘉40%股权、汕头健嘉49%股权按并按所持权益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2、控股子公司健嘉医疗拟为其控股子公司蚌埠健嘉向蚌埠农商行申请的人民币5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安徽浅草湾(系被担保方蚌埠健嘉的另一方股东)将质押其持有的蚌埠健嘉40%的股权并按所持权益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实际为被担保方提供的担保金额: 截至2025年1月23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为北京健嘉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224.59万元、为成都健嘉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12.2950万元、为汕头健嘉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12.2950万元、为蚌埠健嘉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50万元。 ●截至2025年1月23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1月23日,本次被担保方中的北京健嘉、成都健嘉、蚌埠健嘉最近一期末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均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的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1、2025年1月22日,控股子公司北京健嘉与海通恒信签订《融资回租合同》(以下简称“《融资回租合同一》”),北京健嘉以部分自有设备售后回租方式与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该业务所涉租赁期为出租方(即海通恒信)支付首笔转让价款之日起24个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1,024.59万元。2025年1月23日,控股子公司健嘉医疗、健嘉康复分别与海通恒信签订《保证合同》(以下合称“《保证合同一》”),由健嘉医疗、健嘉康复为北京健嘉于《融资回租合同一》项下之履约义务(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作为被担保方北京健嘉的另一方股东,中融盈通将质押其持有的北京健嘉20%的股权并按所持权益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2、2025年1月22日,控股子公司成都健嘉与海通恒信签订《融资回租合同》(以下简称“《融资回租合同二》”),成都健嘉以部分自有设备售后回租方式与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该业务所涉租赁期为出租方(即海通恒信)支付首笔转让价款之日起24个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512.2950万元。2025年1月23日,控股子公司健嘉医疗、健嘉康复分别与海通恒信签订《保证合同》(以下合称“《保证合同二》”),由健嘉医疗、健嘉康复为成都健嘉于《融资回租合同二》项下之履约义务(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作为被担保方成都健嘉的另一方股东,淏玥玺医疗将质押其持有的成都健嘉40%的股权并按所持权益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3、2025年1月22日,控股子公司汕头健嘉与海通恒信签订《融资回租合同》(以下简称“《融资回租合同三》”),汕头健嘉以部分自有设备售后回租方式与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该业务所涉租赁期为出租方(即海通恒信)支付首笔转让价款之日起24个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512.2950万元。2025年1月23日,控股子公司健嘉医疗、健嘉康复分别与海通恒信签订《保证合同》(以下合称“《保证合同三》”),由健嘉医疗、健嘉康复为汕头健嘉于《融资回租合同三》项下之履约义务(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作为被担保方汕头健嘉的另一方股东,欧瑞康复将质押其持有的汕头健嘉49%的股权并按所持权益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4、2025年1月23日,控股子公司蚌埠健嘉与蚌埠农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由蚌埠健嘉向蚌埠农商行申请人民币5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自2025年1月23日起至2028年1月23日止(具体以放款借据所载为准)。同日,健嘉医疗(系蚌埠健嘉之间接控股股东)与蚌埠农商行签订《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四》”),由健嘉医疗为蚌埠健嘉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安徽浅草湾将质押其持有的蚌埠健嘉40%的股权按所持权益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520,000万元(包括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注:控股子公司指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单位〈包括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单位〉);同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调整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即2024年6月26日)起至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或任何股东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止。本次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北京健嘉 1、注册地:北京市 2、法定代表人:华崇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23年6月9日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药品批发,药品生产,消毒器械销售,药品零售;一般项目:医院管理,物业管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体育健康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软件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 6、股东及持股情况:健嘉康复、中融盈通分别持有其80%、20%的股权。 7、近期财务数据: 根据北京健嘉的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健嘉的总资产为人民币50,621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84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6,778万元;2023年6至12月,北京健嘉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元、净利润人民币-287万元。 根据北京健嘉的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北京健嘉的总资产为人民币56,243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7,379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8,864万元;2024年1至9月,北京健嘉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元、净利润人民币-1,334万元。 (二)成都健嘉 1、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 2、法定代表人:王赫 3、注册资本:人民币5,300万元 4、成立日期:2024年5月21日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一般项目:医院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养老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6、股东及持股情况:健嘉康复、淏玥玺医疗分别持有其60%、40%的股权。 7、近期财务数据: 根据成都健嘉的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成都健嘉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2,444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93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1,513万元;2024年5至9月,成都健嘉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元、净利润人民币-39万元。 (三)汕头健嘉 1、注册地:广东省汕头市 2、法定代表人:刘静 3、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24年4月29日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一般项目:医院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紧急救援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停车场服务,养老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6、股东及持股情况:健嘉康复、欧瑞康复分别持有其51%、49%的股权。 7、近期财务数据: 根据汕头健嘉的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汕头健嘉的总资产为人民币5,859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18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679万元;2024年4至9月,汕头健嘉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元、净利润人民币-108万元。 (四)蚌埠健嘉 1、注册地:安徽省蚌埠市 2、法定代表人:邱斌 3、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23年7月28日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食品销售,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药品零售,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一般项目:医院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养老服务,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残疾康复训练服务(非医疗),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康复辅具适配服务。 6、股东及持股情况:健嘉康复、安徽浅草湾分别持有其60%、40%的股权。 7、近期财务数据: 根据蚌埠健嘉的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蚌埠健嘉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348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3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014万元;2023年7至12月,蚌埠健嘉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元、净利润人民币-66万元。 根据蚌埠健嘉的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蚌埠健嘉的总资产为人民币5,325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399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926万元;2024年1至9月,蚌埠健嘉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35万元。 三、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一》 1、由健嘉医疗、健嘉康复为北京健嘉就与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项下之履约义务(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业务所涉租金总额为人民币1,024.59万元。 2、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北京健嘉依约应向海通恒信偿还/支付的租金、首付款、手续费、留购价款、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融资回租合同一》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生效:《保证合同一》自2025年1月23日生效。 (二)《保证合同二》 1、由健嘉医疗、健嘉康复为成都健嘉就与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项下之履约义务(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业务所涉租金总额为人民币512.2950万元。 2、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成都健嘉依约应向海通恒信偿还/支付的租金、首付款、手续费、留购价款、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融资回租合同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生效:《保证合同二》自2025年1月23日生效。 (二)《保证合同三》 1、由健嘉医疗、健嘉康复为汕头健嘉就与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项下之履约义务(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业务所涉租金总额为人民币512.2950万元。 2、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汕头健嘉依约应向海通恒信偿还/支付的租金、首付款、手续费、留购价款、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融资回租合同三》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生效:《保证合同三》自2025年1月23日生效。 (四)《保证合同四》 1、由健嘉医疗为蚌埠健嘉向蚌埠农商行申请的人民币5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蚌埠健嘉依约应向蚌埠农商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债务履行期限展期或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展期期限届满之日或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5、生效:《保证合同四》自2025年1月23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足相关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内发生,该额度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批准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鉴于该额度项下的担保事项系因本集团经营需要而发生,且被担保方仅限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相对可控,故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担保无需董事会另行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月23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3,137,898万元(其中外币按2025年1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占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8.69%;均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的担保。 截至2025年1月23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释义 ■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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