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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5-004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汽车”、“公司”)预计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0亿元到4.30亿元,同比增长171.40%到253.64%。 ● 公司预计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0亿元到3.20亿元,同比增加165.17%至285.71%。 ● 与2023年度业绩相比,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司收回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及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雷诺”)破产重整部分债权、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企业投资收益同比增加等因素综合所致。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0亿元到4.30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2.08亿元到3.08亿元,同比增加171.40%到253.64%。 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0亿元到3.20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37亿元至增加2.37亿元,同比增加165.17%至285.71%。 (三)公司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情况 (一)利润总额:31,213.4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159.3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296.45万元。 (二)每股收益:0.09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企业投资收益同比增加。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本年公司收回华晨集团及华晨雷诺破产重整部分债权导致利润增加。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计是公司基于生产经营情况和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4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5-005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车辆购销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汽车”、“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代理金杯(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金杯”)对外批发及零售首批金杯品牌的“金杯吉运E6系列”新能源商用车,合同交易金额1,992.90万元(含增值税)。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共发生2次同类交易(含本次交易),累计交易金额2,153.20万元,未达到3,000万元且未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展汽车销售品类,增加收入来源,提高盈利水平,金杯汽车全资子公司金杯汽车物资总公司(以下简称“物资总公司”)拟与沈阳金杯签订《车辆购销合同》,由物资总公司代理沈阳金杯对外批发及零售首批金杯品牌的“金杯吉运E6系列”新能源商用车,合同交易金额1,992.90万元(含增值税)。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先审核通过,并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无需国资管理机构等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共发生2次同类交易(含本次交易),累计交易金额2,153.20万元,未达到3,000万元且未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交易各方介绍 (一)协议主体(全资子公司)介绍 物资总公司为金杯汽车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销售,最近两年主要销售长安跨越微卡、福田系列轻客等产品。物资总公司2024年前9个月营业收入为7,909万元。 1、企业名称:金杯汽车物资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2117781672N 3、成立时间:1984-05-29 4、注册资本:6,909万元 5、法定代表人:武鑫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贸易经纪,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矿石销售,选矿,机械设备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二手车经销,二手车经纪,二手车鉴定评估,汽车旧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对方(关联人)介绍 沈阳金杯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沈阳汽车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兄弟单位,该交易为关联交易。 1、企业名称:金杯(沈阳)汽车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604603259Q 3、成立时间:1991-07-19 4、注册资本:179,596.2959万(美元) 5、法定代表人:张巍 6、经营范围:开发、制造以及组装轻型商务用车和多用途乘用车;提供如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物流服务、采购与物流的相关服务;制造和组装发动机和发动机零部件;开发和销售新能源汽车和自主品牌轻型商务用车;在本地和海外市场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及配件开发和零部件供应服务;独立及通过经销商销售和出口汽车并提供该汽车的售后服务;以及提供汽车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构成: ■ 8、与关联人其它关系的说明: 公司与沈阳金杯同受沈阳汽车有限公司控制;沈阳金杯原名“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雷诺”)于2022年破产重整,公司因此前向其供应汽车零部件产生相关申报债权。公司及合并报表子公司向华晨雷诺管理人申报债权确认金额10,456.84万元,根据华晨雷诺重整计划的清偿方案,公司合并报表子公司全部选择现金方式受偿,预计受偿金额合计2,131.37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合并报表子公司累计收到华晨雷诺债权清偿款合计1,770.22万元。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与沈阳金杯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9、资信状况:关联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的类别 该交易属于上市公司子公司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交易标的为金杯品牌的“金杯吉运E6系列”新能源商用车。 2.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定价方式依照汽车销售行业的惯例:“金杯吉运E6系列”新能源商用车存在官方指导价格,物资总公司按照总代理身份购入车辆,成交价格考虑其一定的利润空间。同时,考虑销售目标的完成情况,结合沈阳金杯的销售与奖励政策,可能会额外获得一定程度的价格优惠或奖励。 五、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约双方 甲方(买方):金杯汽车物资总公司 乙方(卖方):金杯(沈阳)汽车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为物资总公司向沈阳金杯采购的原厂生产的金杯品牌旗下汽车,具体采购型号以《采购订单》(附件1)为准。 3、代理及授权范围 物资总公司代理销售沈阳金杯生产的首批金杯吉运系列新能源商用车。沈阳金杯授权物资总公司为此批次车辆销售项目全国总代理(总代理权限随项目结束而终止)。物资总公司在批量出货的同时,也在授权区域内进行普通销售(零售)。 4、结算价格 甲乙双方的结算价格见本合同的附件1。[附件1列示了车型、颜色(外观/内饰)、数量、厂商指导价、单车采购价(原价)、单车采购价(一次性付款折扣后)] 由于采购价格的商业秘密属性,本公司已根据相关法规及《金杯汽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规定豁免了单车结算价格的披露。 5、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物资总公司选择以下第(1)种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全部车款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分期付款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首付款:甲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车款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剩余车款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完毕。 6、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含当日)至2025年3月31日(含当日)止。但《采购订单》有效期至订单项下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7、订货 物资总公司订货时,应制作订单、盖章确认并将扫描件发送至沈阳金杯。沈阳金杯收到后,应全面评估供货能力,并于收到物资总公司订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盖章确认、将扫描件发送回物资总公司,该份订单于物资总公司收到时即刻生效。 8、车辆交付与验收 沈阳金杯应最迟于收到物资总公司发送的《发货指令》(附件2)和已付款的打款凭证后的5日内,负责承担运费将该批次《发货指令》所涉汽车运输至物资总公司指定中转库或接车商处,并与物资总公司指定接货人办理验车交接手续。中转库和接货人的信息详见附件3《中转库与接货人信息表》,接车商信息见《发货指令》。 9、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责任 物资总公司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5?(万分之五)向沈阳金杯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逾期超过15日的,沈阳金杯有权解除该笔订单。如出现两次及以上订单解除情形的,沈阳金杯有权解除双方合同关系。 9.2乙方违约责任 沈阳金杯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相应货款金额的5?(万分之五)向物资总公司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交货义务。物资总公司有权从应向沈阳金杯支付的货款金额中扣除该违约金。 逾期超过15天的,物资总公司有权解除该笔订单。如出现两次及以上订单解除情形的,物资总公司有权解除双方合同关系。 10、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物资总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附则 本合同包含如下附件:《采购订单》、《发运指令》、《中转库与接货人信息表》。上述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应以附件为准。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交易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物资总公司扩大主业,拓展汽车销售品类,增加收入来源,提高盈利水平。该交易预计不会对金杯汽车合并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该关联交易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1月23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车辆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各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月23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许晓敏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关联董事许晓敏、丁侃、赵向东、孙学龙、马铁柱和姚恩波已回避表决,最终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车辆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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