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本次 减持计划实施前,董事蒋海龙持有公司股份732,2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2%;董事朱晓明持有公司股份793,2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2%;监事陈艳秋持有公司股份183,0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0%;财务负责人崔鹏持有公司股份183,0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0%。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1月23日,公司收到董事蒋海龙、董事朱晓明、监事陈艳秋、财务负责人崔鹏发来的《关于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1月23日,董事蒋海龙未实际减持公司股份;董事朱晓明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监事陈艳秋未实际减持公司股份;财务负责人崔鹏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期间已经届满,董事蒋海龙、董事朱晓明、监事陈艳秋、财务负责人崔鹏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其他方式取得包括:公司原股东宁波汝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散清算后,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非交易过户取得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本次减持区间时间内,董事蒋海龙、监事陈艳秋未减持公司股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承诺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