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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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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5-02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月23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1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5-04《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因市场行情波动总体需求不足,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数与年初预计数存在较大差异;公司与浙江交通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销售商品、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而招投标时间安排、结果及项目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报告期内上述关联方较多项目推迟了招投标工作及建设进度,行业政策变化对部分项目推进亦造成了影响,故公司2024年度与浙江交通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数与年初预计数存在较大差异;公司与董事王飞的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数与预计数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公司与部分关联方关于商品价格等交易条款未达成一致、关联方业务经营品类调整所致。公司将一如既往严控关联交易,保证交易公平、公正,价格公允。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袁仁军、杨威、李文明、黄锐、王飞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合理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2025年1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5-05《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2月11日(周二)上午11:00在杭州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2025年1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5-06《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议案一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5-03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5年1月23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1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5-04《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1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5-05《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合理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5-06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11日(周二)上午11:0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5日(周三)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1658号拓中大厦28层3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1月2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议案1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议案1须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2月6日(周四)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1658号拓中大厦25层投资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6850618
  联系传真:0571-86850639
  联系人:冯瑾宇
  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1658号拓中大厦25层投资证券部
  邮政编码:311203
  电子邮箱:zmd000906@zmd.com.cn
  (五)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06
  2、投票简称:中拓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备注: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5-07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公允反映2024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预计计提减值准备4.92亿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信用风险评估,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或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2024年度公司预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35亿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预付款项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预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0.27亿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根据存货成本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度公司预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0亿元。
  (三)本次对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超过净利润30%的说明
  公司对年初至报告期末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
  2024年,公司合作客户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及部分关联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德龙系”)破产重整,公司将纳入破产重整范围的江苏德龙系相关公司的应收账款和预付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本年预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3亿元。公司后续将根据各项担保抵押物价值的评估结果、破产重整方案以及向共同债务人追偿的诉讼进展情况,综合判断整体风险变化情况,以谨慎、科学、合理的方式确定最终减值准备金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真实、准确、公允反映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92亿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2亿元,减少公司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22亿元。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以公司最终披露的经审计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5-08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报告期内,国内国际环境错综复杂,公司致力于不断提升供应链集成服务能力,完善风险管控体系,持续引进优秀团队,优化客户结构,拓展新能源、能化等新品类新模式,强化订单管理、库存管理和价格管理,全年实现经营实物量预计超过1亿吨,同比增长超过10%;但受行业有效需求不足、大宗商品行情下行、产业链整体周转速度放缓、产业客户经营利润下滑等的影响,公司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有所下滑。
  (二)本年度大宗商品需求不足,部分客户资信状况发生变化,叠加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频繁,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增长,其中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关联公司由于破产重整方案尚未出台,公司后续将进一步跟踪各项担保抵押物价值的评估结果,向共同债务人追偿的诉讼进展情况,综合判断整体风险变化情况,以谨慎、科学、合理的方式确定最终计提金额。
  (三)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主要原因系公司为配套大宗供应链现货经营,运用期货等衍生品工具对冲大宗商品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以锁定成本或利润从而实现稳健经营,报告期内相应产生的一部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处置损益,根据现行套期会计准则的要求需计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列示,该部分损益实际上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是公司常态化的价格风险管理工作结果。此外,本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以公司最终披露的经审计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5-04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预计2025年度与日常生产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851,08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之间调剂使用。上年同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254,364.62万元。
  本次《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董事袁仁军先生、杨威先生、李文明先生、黄锐先生、王飞先生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通集团”)、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①公司与浙江交通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销售商品、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而招投标时间安排、结果及项目进度均存在不确定性,实际发生数与预计数可能有差异。
  ②本表中上年发生金额未经审计,以最终经审计的数据为准;
  ③上述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生需要在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之间调剂使用。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均为市场价。本表中实际发生金额及同类业务发生额数据未经审计,以最终经审计的数据为准。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 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303号
  法定代表人 高浩孟
  注册资本 3,16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 2001年12月29日
  经营范围 以下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汽车修理,住宿,卷烟、雪茄烟、音像制品、书刊的零售,定型包装食品的销售,中式餐供应。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维护及收费,交通工程物资经营,交通运输及物流服务,实业投资,培训服务,交通工程的施工,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车辆清洗,车辆救援服务,建筑材料、花木、文化用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浙江交通集团总资产9,738.18亿元,净资产3,192.04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31.04亿元,净利润51.16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交通集团持有公司311,623,41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3.98%,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交通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交通集团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要求组建而成的省级交通类国有全资公司,于2001年12月29日注册成立,控股上市公司6家,列《财富》世界500强第330位,截至2023年底控股各级企业379家。经核查,浙江交通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2、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
  住 所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麒麟街211号东港财富中心B座901-0038室
  法定代表人 蔡厦
  注册资本 22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 2013年4月9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五金产品批发;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银制品销售;家具销售;牲畜销售;畜禽收购;智能农业管理;选矿;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管理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58.14亿元、净资产23.72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95.93亿元,净利润0.42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是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系浙商期货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期货业协会首批核准设立的风险管理公司之一,企业信用良好,经营状况稳健,综合实力较强。经核查,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3、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惠民路56号1号楼5楼
  法定代表人 杨栋
  注册资本 6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 2016年3月17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仪器仪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股权投资;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29.55亿元、净资产8.01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5亿元,净利润1.02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企业经营状况及信用良好。经核查,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4、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
  法定代表人 申屠德进
  注册资本 572,800万元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时间 1999年5月20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公路管理与养护;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金属结构制造;建筑用石加工;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715.03亿元、净资产150.92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06.76亿元,净利润8.58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股二级公司,是浙江省内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交通工程施工企业,连续被浙江省工商局评为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经核查,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5、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富春湾大道2723号17幢91号
  法定代表人 胡兵良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 2003年12月1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33.62亿元、净资产4.61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0.47亿元,净利润1.21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浙江交通集团大宗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的实施主体,企业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经核查,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6、浙江交投金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 浙江省衢州市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区)兴工路52号、54号
  法定代表人 杨延龙
  注册资本 6,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20年12月2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业设计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制品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黑色金属铸造;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交投金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4.71亿元、净资产0.03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71亿元,净利润-0.06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交投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交投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交投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亦是浙江交通集团控制下的三级子公司,企业信用良好。经核查,浙江交投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7、浙江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A-B102-355室
  法定代表人 李恒
  注册资本 11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 2015年7月2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音像制品制作;出版物零售;旅游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农药零售;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供应链管理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铁路运输设备销售;高铁设备、配件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充电桩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再生资源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图文设计制作;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无船承运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21.62亿元、净资产8.02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9.16亿元,净利润0.18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全资子公司,企业经营状况及信用良好。经核查,浙江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8、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303号
  法定代表人 王以好
  注册资本 15,337.8891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时间 2004年7月22日
  经营范围:交通机电系统集成技术、信息技术的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开发、销售、施工,计算机系统工程、信息系统工程及公路配套系统工程设计、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和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的销售,防雷系统设计与安装。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3.69亿元、净资产5.38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4.26亿元,净利润1.07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二级子公司,企业经营状况较好,信用良好。经核查,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9、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301室
  法定代表人 言建标
  注册资本 6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成立时间 2017年5月19日
  经营范围:铁路运输、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仓储(不含危险品)、装卸、搬运、配送(不含运输)服务,国际、国内货运代理,轨道交通设备维修养护服务,物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日用品的销售。教育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人才中介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6.08亿元、净资产4.84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60亿元,净利润0.10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二级子公司,企业经营状况及信用良好。经核查,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10、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惠民路56号
  法定代表人 张红伟
  注册资本 15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 1993年4月24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咨询服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食品经营、餐饮服务,机动车维修,出版物零售,烟草制品零售,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信息系统工程的设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各类广告,汽车及汽车配件、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机电设备、计算机及零配件、花木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317.77亿元、净资产129.54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97.67亿元,净利润16.22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全资子公司,企业经营状况及信用良好。经核查,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11、浙江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住 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丹枫路399号2号楼B楼601室
  法定代表人 张臻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9年11月0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加油站管理,综合供能运营管理。前置许可项目: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成品油:汽油、煤油、柴油【闭杯闪点≤60℃】。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零售;洗车服务;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消防器材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1.55亿元、净资产0.56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86亿元,净利润0.05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股子公司,企业经营状况及信用良好。经核查,浙江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12、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
  住 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168号1602室
  法定代表人 王飞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 2017年7月24日
  经营范围 金属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服装及辅料、矿产品、电子产品(除专控)的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总资产3.22亿元、净资产0.15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27亿元,净利润-0.01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王飞担任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13、同曦海创(海南)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楼4楼4001
  法定代表人 王飞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 2021年3月1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供应链管理服务;林业产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服装辅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同曦海创(海南)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6.36亿元、净资产0.37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1.18亿元,净利润0.018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同曦海创(海南)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王飞担任法定代表人且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同曦海创(海南)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同曦海创(海南)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签订合同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结算价。市场价格是指业务所在区域市场的可比规格、可比品牌的报价。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之间调剂使用;公司将与各关联方确认具体协议内容、办理协议签署等事宜,协议内容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司作为主营黑色、有色、能源化工等大宗商品及再生资源、新能源等产品的销售与服务的上市公司,可以为浙江交通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工程项目的材料配供配送服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照市场价向浙江交通集团获得行政综合服务、招标管理服务及保险服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经营管理行为,与浙江交通集团建立长期稳定合作的关系符合本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公司拓宽业务领域,提升经营业绩,减少时间成本和沟通成本。公司按照市场价向董事的关联方采购、销售钢材等产品属于正常和必要的经营行为。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没有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3、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保障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5-05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将影响公司2023年至2024年三季度相关财务报告数据信息,不会导致相关年度的盈亏性质发生改变,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后期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前期差错事项及追溯调整的原因
  (一)公司合作客商宁夏晟晏实业集团能源循环经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晟晏”)、宁夏翼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翼通”)于2023年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虽然公司自与其合作以来采取了一系列增信保障措施,但其信用风险已与其他账龄组合客户的信用风险不同,公司拟对宁夏晟晏、宁夏翼通的应收债权更正为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并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同时,按照同口径对公司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进行相应调整。
  2024年5月,公司签订解除转让协议解除原先应收宁夏晟晏账款转让,转为预付宁夏晟晏款项,现公司将宁夏晟晏的债权从预付账款调整至应收账款核算,并对宁夏晟晏、宁夏翼通的应收债权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相应对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同时,按照同口径对公司2024年三季报进行调整。
  (二)公司合作客商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关联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德龙系”)启动破产重整,2024年三季报中,公司鉴于持有较为充足的担保、保证措施,与共同债务人有关的诉讼尚未开庭受理,破产申报债权债务工作尚在过程之中,破产重整方案尚未出台,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金额还无法判断,按照账龄组合的方式对江苏德龙系债权计提坏账准备。现考虑到江苏德龙系已在破产重整中,其信用风险与其他账龄组合客户的信用风险不同,将江苏德龙系债权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二、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追溯调整2023年至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后,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2,787.98万元,2024年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20.22万元,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989.07万元,2024年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5,616.22万元,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不涉及定期报告中现金流量表的调整。
  (一) 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3、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4、对2023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5、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23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6、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23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二)对2024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4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2024年一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3、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24年一季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三)对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4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3、对2024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4、对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5、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24年半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6、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四)对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4年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2024年三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3、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24年三季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5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合理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合理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合理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月23日出具《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02号),认为浙商中拓编制的《关于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对浙商中拓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差错更正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有关内容。
  五、对公司影响及相关事项说明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将影响公司2023年至2024年三季度相关财务报告数据信息,不会导致相关年度的盈亏性质发生改变,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后期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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