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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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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权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权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279,455,8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173%;广汇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072,034,456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47.0303%,占公司总股本的16.327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汇集团”)通知,广汇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广汇集团于近日将其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的60,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完毕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
  二、新增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广汇集团于近日将其持有的60,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完毕了质押手续,如下表所示:
  ■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广汇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广汇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空间,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公司将会根据股份质押情况以及控股股东质押风险情况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12月担保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11家公司。
  ●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2024年12月增加担保金额171,031.48万元,减少担保金额144,272.81万元(含汇率波动);截止12月31日担保余额1,515,475.84万元(上述数据为未审数,具体以经审计数据为准)。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
  ●是否存在关联担保:是
  ●担保逾期情况:无逾期担保情形
  ●风险提示:2024年担保预计已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预计范围内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4年担保预计情况
  为确保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广汇能源”)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公司在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2023年担保实施情况,经召开董事会第九届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预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200亿元,预计净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60亿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预计净新增担保额度57亿元,对参股公司(包含合营、联营、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及其它参股公司)预计净新增担保额度3亿元。
  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所属公司预计提供净新增担保额度27.5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所属公司预计提供净新增担保额度32.5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001、003及017号公告)
  二、2024年12月担保实施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担保制度规定,公司具体实施的担保额度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可在年初预计范围内,按照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包含合营、联营、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及其它参股公司)进行分类,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以下)同等类别的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额度调剂,调剂后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遵照相关制度要求,鉴于在年初预计范围内对担保发生情况逐笔披露频次较高,为便于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担保业务,公司对担保实施进展按月进行汇总披露。2024年12月,公司增加担保金额171,031.48万元,减少担保金额144,272.81万元(含汇率波动)。月内增加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27,468.92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88,006.92万元。按照担保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之参股公司(包含合营、联营、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及其它参股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对应担保余额58,986.57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所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担保的具体实施均在年初担保预计范围内,主要是为了保障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被担保公司均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12月31日担保余额1,515,475.84万元人民币(上述数据为未审数,具体以经审计数据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52.32%。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韩士发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其中:副董事长闫军,董事李圣君、薛小春及鞠学亮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谭学、蔡镇疆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刘光勇,监事王毅、陈瑞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及高管出席情况: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阳贤现场出席会议;董事、总经理蔺剑,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马晓燕,副总经理于永鑫,法务总监徐云及安全总监勉玉龙现场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4、5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2、3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云栋、薛玉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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