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兴银合丰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1月23日起,兴银合丰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信息,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兴银合丰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E类基金份额类别 1、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A类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C类、E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前后端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其中,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07433,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17613,E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23351。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2、申购费: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赎回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 4、销售服务费: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 5、管理费和托管费: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相同。 6、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办理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销售机构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次修改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上述修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次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本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发布。《基金合同》修改要点详见附件,本公司将对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3、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相关详情: (1)本公司网站:www.hffunds.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0-96326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23日 附件:《兴银合丰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文对照表 ■ ■ ■ 兴银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春节假期前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25年1月24日(含)起暂停本基金在全部渠道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即自2025年1月24日起,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下同)本基金的金额不应超过10,000.00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0.00元(不含),则10,000.00元确认申购成功,其余部分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0.00元(不含),则对该基金的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基金管理人将逐笔累加至不超过10,000.00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交易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但本基金管理人认为相关申请不会影响基金平稳运作的除外。 (2)本基金暂停上述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赎回、转换转出及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本基金将自2025年2月5日(含)起恢复办理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本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后,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 (4)投资者在节假日前或节假日期间需要使用资金的,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并提前足够时间提出赎回申请。敬请投资人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5)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ffunds.cn)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0-96326)以及各销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