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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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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证券投资基金主流动性
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1月21日起,本公司将下列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调整为一般流动性服务商:
  1、广发中证全指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3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4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广发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5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深证基准做市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广发深证基准做市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广发深证基准做市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广发深证基准做市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397;场内简称:信用债ETF广发;以下简称“本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并决定2025年1月23日为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折算由基金管理人办理,并由登记机构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折算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二、折算方式
  基金份额折算方法为: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100
  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将于2025年1月23日进行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基金管理人将于2025年1月24日刊登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三、重要提示
  1.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除小数点尾数处理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2.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折算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基金份额折算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进行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深证基准做市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公 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广发深证基准做市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简称为“信用债ETF广发”。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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