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投创业基金”)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国投创业基金持有公司33,133,483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8.27%减少至8.00%;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收到公司股东国投创业基金发来的《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公司股东国投创业基金因自身资金需求安排,计划从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2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不超过2%的股份。 截至2025年1月22日,国投创业基金本次权益变动明细具体如下: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 注: 1、以上所有表格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减持股份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国投创业基金仍处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