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hft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