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川大智胜,证券代码:002253)于2025年1月20日、1月21日和1月22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通过电话等方式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没有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声明 (一)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二)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二)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并同步披露了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