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11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承担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刊登在2024年10月31日和2024年11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以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华兴《关于变更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华兴原委派林希敏、孙露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因华兴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徐伟、白燕萍为签字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签字会计师为徐伟、白燕萍。 二、变更后签字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伟,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文化长城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白燕萍,注册会计师,2014年3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秦川机床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徐伟、白燕萍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其他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况。 3、独立性 徐伟、白燕萍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华兴出具的《关于变更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