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厨邦路1号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综合楼904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余健华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长余健华、董事林颖、独立董事甘耀仁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万鹤群、梁大衡、刘戈锐、独立董事秦志华、李刚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长郑毅钊、职工监事莫红丽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宋伟阳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总经理余向阳、副总经理吴剑、陈代坚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郭毅航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方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中山)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裕律师、陈易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形成的《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01-23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