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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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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2024年第四季度报告
提示性公告
东方红鼎元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110只公募基金:东方红中证竞争力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京东大数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优享红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轩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满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东方红睿玺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泽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恒元五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战略精选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配置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创新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6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启元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品质优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安鑫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鑫裕两年定期开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匠心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均衡优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颐和稳健养老目标两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东方红优质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智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颐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东方红鑫泰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明鉴优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鼎元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鑫安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招盈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启航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多元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锦丰优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远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启瑞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欣和平衡配置两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东方红启阳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创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启恒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启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启程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新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新源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安盈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锦和甄选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智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启兴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智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和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中证东方红红利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锦弘甄选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ESG可持续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锦融甄选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医疗升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招瑞甄选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民享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东方红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锦惠甄选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共赢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颐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东方红30天滚动持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中证东方红优势成长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欣和积极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东方红汇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60天持有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季鑫90天持有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90天持有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远见领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慧鑫甄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智享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欣悦稳健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东方红欣和稳健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东方红红利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益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2024年第四季度报告全文于2025年1月22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dfha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920-080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2日
  
  东方红鼎元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东方红鼎元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5年2月5日(含)至2025年3月4日(含),共计20个工作日。
  (2)本基金自2025年3月5日(含)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3)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基金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的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第3个月月度对日前的倒数第一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所对应的第3个月月度对日前的倒数第一日,依此类推。月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月份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月份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亦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即每个开放期首日为每个封闭期起始之日的第3个月月度对日,包括该工作日),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1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期间可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或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披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提前结束开放期并公告,但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1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各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对单笔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红利再投资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因红利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暂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如本基金日后开通后端收费模式,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告。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0.01份。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及最低份额余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所有。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如本基金日后开通转换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如本基金日后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公告。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9号7层-1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108号8层
  法定代表人:杨斌
  传真:(021)63326381
  联系人:吴比
  客服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次日,披露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期间办理其申购、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公司网站的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东方红鼎元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销售费率优惠活动。对于销售机构开展的基金销售费率优惠活动,请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安排,并依照《信披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6)咨询方式: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公司网址:www.dfham.com。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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