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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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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招商鑫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25年1月24日
  限制定期定额投资金额:10,000.00元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曾于2024年9月25日发布公告,自2024年9月30日起调整招商鑫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限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2024年10月8日起恢复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限额,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自2025年1月24日起对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内容进行调整,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2025年2月5日起恢复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限额,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2日
  关于调整招商鑫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25年1月27日
  限制定期定额投资金额:10,000.00元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曾于2024年10月15日发布公告,自2024年10月16日起调整招商鑫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限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自2025年1月27日起对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内容进行调整,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2025年2月5日起恢复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限额,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2日
  关于调整招商鑫悦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C类份额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并暂停D类份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暂停A类份额、C类份额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25年1月24日
  限制A累份额、C类份额定期定额投资金额:50,000.00元
  暂停D类份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投资起始日:2025年1月24日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曾于2023年11月29日发布公告,自2023年11月29日起调整招商鑫悦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份额、C类份额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限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自2025年1月24日起对本基金A类份额、C类份额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内容进行调整,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请金额超过5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自2025年1月24日起暂停本基金D类份额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
  2025年2月5日起恢复本基金A类份额、C类份额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限额,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2025年2月5日起恢复本基金D类份额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2日
  关于暂停招商鑫诚短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25年1月27日
  限制定期定额投资金额:10,000.00元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曾于2024年10月15日发布公告,自2024年10月16日起调整招商鑫诚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份额、C类份额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限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自2025年1月27日起对本基金A类份额、C类份额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内容进行调整,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自2025年1月27日起暂停本基金D类份额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2025年2月5日起恢复本基金A类份额、C类份额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限额,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2025年2月5日起恢复本基金D类份额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2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扩位证券简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5年1月23日起将招商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61930)的扩位证券简称由“沪深300ETF指数”变更为“沪深300ETF招商”。以上未提及的基金名称、简称及基金代码保持不变。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mfchin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2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
  调低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5年1月24日起对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方案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1.50%调低至1.20%。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年费率由0.25%调低至0.20%。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也不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已履行适当程序。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一《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本基金的《托管协议》。
  三、《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新。
  四、重要提示
  此次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及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已履行适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查阅修订后的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全文。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将自2025年1月24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基金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2日
  附件一:《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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