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5年1月22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金元顺安沣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5817,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最低申购金额、最低追加金额和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 一、调整方案 1、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首次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人民币。 2、通过销售机构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调整为1元。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若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申购最低金额、最低追加金额及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制高于上述规定,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但仍不得低于上述规定的最低金额。 2、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定期更新招募说明书 时一并予以调整。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与本公告不一 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登录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jysa99.com; 2、致电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666。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 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 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 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 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四季度 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旗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四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四季度报告全文于2025年1月22日在本公司网站www.jysa99.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66-06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