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08 证券简称:同庆楼 公告编号:2025-003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1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晓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全资子公司的项目建设,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08 证券简称:同庆楼 公告编号:2025-004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合肥富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富凯”),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本次为合肥富凯提供的担保金额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合肥富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获取资金满足合肥富凯的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需求,全资子公司合肥富凯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敞口额度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新站富茂大饭店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公司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追加项目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抵押,担保金额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15年。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合肥富凯系2024年7月18日新设立的公司,无2023年度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签约时间等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总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合肥富凯的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追加项目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抵押,担保金额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15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4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37.4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31.24%;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6.25%。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08 证券简称:同庆楼 公告编号:2025-002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1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基水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合肥富凯的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追加项目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抵押,担保金额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15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