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骆建华 2025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5-008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 李国辉 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通过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1日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李国辉 ,作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李国辉 2025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5-009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的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规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同意提名郭敬谊、余锦、陈林峰、江皓、黄著文、王磊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意提名吕慧、骆建华、李国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吕慧、骆建华已经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国辉(会计专业人士)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翟彩琴、陆爱华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后续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换届选举有关事项前,公司第十届董事、监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相关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郭敬谊,男,197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政工师。曾任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郭敬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余锦,男,1971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香港理工大学酒店与旅游业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曾任中山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山翠亨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余锦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0,9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林峰,男,1977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烟台力合国际先进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山翠亨建汇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林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江皓:男,198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理、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资产经营一部总经理助理。现任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一部副总经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江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著文,男,1966年7月出生,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全日制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持有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支持保障部总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三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三部总经理、中小企业投资银行部总经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投行部、北京投行董事总经理,现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黄著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磊,女,198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硕士,具有董事会秘书职业资格,AMAC基金从业资格证,SAC证券从业资格,中级工程师。曾任职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工艺工程师,西北区域中心HRBP、投资总监、华东区PPP事业部总经理、集团证券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博华水务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高级副总裁,中山公用民三联围流域治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吕慧,男,1982年8月出生,工学博士。曾任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教授、环工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院长助理。现任中山大学环境工程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助理,广东省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广东省生态环境青年科技工作者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水环境与水生态分会委员,国际水协中国青年委员会常委,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骆建华,男,1964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无党派人士。曾任中国地质科学院矿床所、国家环保局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办公室副处长、处长、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秘书长、副会长。现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首席环境政策专家。 骆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李国辉,男,1971年10月出生,财务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曾任万邦发展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分析师,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总监,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中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联席首席财务官。现任中国飞机租赁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恒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国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三、监事候选人 翟彩琴,女,198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经理、经理,投资营运部经理,经营部经理。现任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翟彩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陆爱华,女,1976年12月出生,汉族,群众,管理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副经理主持财务金融部工作,履行经营部经理职责,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兼任经营管理中心临时负责人。现任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陆爱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5-010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2月10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位,独立董事3位,股东代表监事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将所拥有的选举票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需填好附后的《股东登记表》,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2月7日至8日,8:30-17:30。 3.登记地点: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持股凭证。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迪 电话:0760-88380780 传真:0760-88830011(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电子邮箱:xiadi@zpug.net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28403 6.会议费用: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1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5”,投票简称为“公用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号: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2025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 备注: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累计投票提案,表决意见直接填写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